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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住建廳印發《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》
發布日期:2018-04-01 瀏覽數: 分享到:
省住建廳印發《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》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《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》,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,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,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通知要求,省住建廳近日印發《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并就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。
《方案》明確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三項主要內容:一是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管控。督促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管控體系,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,督促企業全面排查安全隱患,加大危大工程監督執法力度,懲處違法行為;二是強化安全事故責任追究。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,依法對責任單位做出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,嚴格落實對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規定,對于事故查處不到位、督促整改不力的,依法依規予以問責;三是構建安全監管長效機制。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層級考核,督促各級監管部門履行法定監管職責,創新監管模式,提高監管執法效能,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,對于嚴重失信行為,與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。
據了解,此次行動分為三個階段,2018年3月為安排部署階段;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為排查治理階段;2019年11、12月為總結分析階段。省住建廳將成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,組織領導全省專項治理行動。
省住建廳要求,各地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,堅持依法監管、改革創新、源頭防范、系統治理的原則,用兩年時間,集中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,確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,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。